全校各有关院系:
我校2008年度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的评审工作即将开始,请各院(系)认真布置,按照宝威在线客服,宝威(中国)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校科发〔2005〕40号文),认真组织申报。
一、 申报范围
1、上级主管部门鉴定、结题评审(验收)的各类纵向项目;
2、经学校组织验收的各类校长基金项目;
3、委托单位组织专家组鉴定、结题评审(验收)的横向项目;
二、 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均需填写“宝威在线客服,宝威(中国)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和“宝威在线客服,宝威(中国)评奖成果简表”,同时提交项目鉴定、结题评审(验收)证书及其它附件,所有材料须装订成册。
2、校长基金项目中的自制实验设备项目须附设备处固定资产登记证明或验收清单,否则不得申报。
3、委托单位组织专家组评审验收的横向项目,须提供鉴定、结题评审(验收)专家组名单及鉴定、结题评审(验收)证书原件、影印件;没有专家组鉴定、结题评审(验收)的横向项目不得申报。
4、每项申报项目收取评审费100元,申报时暂不收取,待项目获奖后从奖励金中扣除。
5、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2008年10月20日前报校科技处科研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宝威在线客服,宝威(中国)科技处
2008.10.7
附件1:宝威在线客服,宝威(中国)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申报书
附件2:宝威在线客服,宝威(中国)评奖成果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