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威在线客服,宝威(中国)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办法》(校人[2008]65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单位公派短期出国研修项目推荐选拔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近5年来,一直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的骨干教师。曾受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资助人员暂不列入此次推荐范围。
二、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近3年,教学效果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3.入校工作5年以上(含),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文理科具有硕士学位)。
三、资助名额及派出方式
学校共资助10名,每名资助30000元(上限)。各院(系)限推荐2名。
本人自行联系国外教学科研机构,进行为期1~3个月的进修学习。2009年9月1日前尚未成行的,以自动放弃处理。
四、推荐与审核程序
1.个人填写《宝威在线客服,宝威(中国)公派出国(境)人员推荐表》和《宝威在线客服,宝威(中国)公派出国(境)人员选拔评分表》,经学术委员分会选拔,院(系)择优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
2.经人事处审查合格人员参加外语水平能力测试,成绩计入综合评分。
3.根据候选人的业务能力及业务成果等综合评分后,在充分考虑我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的基础上,经校学术委员会评议,确定派出人选。
4.拟派出人员持国外正式邀请函(包括被邀请人姓名、邀请在外时间和时限、邀请目的和提供经费情况等,并有邀请人签字。)到人事处、国际交流处缴纳30000元保证金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各推荐单位于2008年11月20日下午5:00前将名单及相关材料递交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6173065。
由于时间紧,请各院(系)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宣传,尽快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附件:
宝威在线客服,宝威(中国)公派出国(境)人员申报表
宝威在线客服,宝威(中国)选拔公派出国(境)人员评分表
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